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下发的《关于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全面推行量刑答辩工作的通知》,社旗县人民法院制定四项措施,在刑事案件审理中推行量刑答辩制度。
一、培训法官,提高庭审时量刑答辩程序的业务能力。通过组织法官认真学习通知精神,聘请专家讲座,现场示范开庭等形式,使刑事审判人员全面快速掌握该项审判程序技能。
二、广泛宣传刑事量刑答辩制度。针对该项制度新实施,法院印刷刑事量刑答辩程序宣传单发放到法庭、看守所及法律服务中心等部门,在社旗县人民法院网上开展专题知识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量刑答辩制度。
三、全面实施刑事量刑答辩制度。社旗县法院在开庭审理刑事案件除了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存在较大争议,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实行量刑答辩的案件除外,一律进行量刑答辩程序。
四、保障当事人量刑答辩权利。法官引导当事人进行量刑答辩。由书记员在开庭前充分告知当事人量刑答辩的权利及注意事项;在法庭调查阶段要调查量刑事实;庭审时围绕量刑事实、量刑情节进行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分别就定罪和量刑问题展开辩论;庭审中审判人员组织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发表量刑意见,并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合议庭在评议案件时,将量刑答辩的情况,作为评议的重要内容,作为对被告人量刑时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