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司法为民精神,根据河南高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及有关要求,河南省南阳市社旗法院立案庭采取四项措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耐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开辟绿色通道。社旗法院立案庭设立专人为前来咨询的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做好心理疏导,引导其合法维权。对不会写诉状的农民工允许口头起诉,对于持有欠条的农民工可直接立案,对于没有欠条但是几个农民工同时来起诉,起诉状能够印证的亦可直接立案等措施降低诉讼门槛,同时在立案当日即将案件转到业务庭承办人,减少案件流转时间。
积极引导农民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近段审判实践证明小额诉讼对解决纠纷快而好,基于农民工工资案件比较简单,一般数额较小,且关系生计急需解决,在立案阶段适时向当事人释明,发放小额诉讼审判指南及小额诉讼须知,引导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使其快速拿到被拖欠工资。
加大诉前财产保全力度。为使农民工的合法诉求得到及时有效的满足,对要求诉前保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做到当即审查,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为农民工能够及时拿到拖欠工资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加大对农民工群体司法救助力度,实施减免缓交诉讼费。由于该类群体系弱势群体,其在劳动报酬未获得的情况下,让其缴纳诉讼费用比较困难,往往会打击他们的维权积极性。立案庭在办理缓减免手续上尽量放宽标准,特别是在办理缓交手续上,做到能缓则缓,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