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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法院五项措施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发布时间:2010-03-31 10:15:43


    3月31日,社旗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认真研究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具体措施,做到预防为主,关口前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领导小组,形成了以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立案庭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全体干警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分别召开党组会、中层干警会议、支部会议,逐条对照学习,并将学习《廉政准则》活动的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和公示,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宣传,让社会了解《廉政准则》对规范法官的作用。

    三是扎实自查自纠。要求各部门和全院干警,通过各种形式,对照《廉政准则》的要求,逐项自查自纠,形成部门和个人自查报告。

    四是严格督促检查。对执行《廉政准则》情况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准则规定的情形,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介入调查,并对查访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五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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