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关于在社旗法院审判庭配备计算机和打印设备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4-01-09 15:00:25


    一、建议内容

    在社旗法院审判庭内配备计算机和打印机。

    二、建议原因

   (一)我院的庭审记录模式不符合发展趋势和上级要求

    庭审记录电子化,信息化是发展趋势。近年来,庭审笔录已经从纯手写记录发展到速录机速录和电脑记录。今年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书记员培训班上已经开始引入亚伟速录机。

根据省高院要求,法庭审理笔录要全部形成电子版并上传至内网。如果庭审记录继续采用手写方式,书记员只得在庭审结束之后将庭审笔录重新形成电子版。这样的重复劳动极大影响工作效率。

我院应当未雨绸缪,及早进行硬件准备和人才培养,以便将来能够顺利实现庭审电子化、信息化。

   (二)庭审记录电子化优势明显

    一是记录速度快。从刑庭试验的结果来看,在熟练使用搜狗拼音输入法的情况下,录入的平均速度在80字/分钟,记录峰值可以达到150字/分钟,完全可以满足庭审需求。而手写速度远没有机打迅速。

    二是阅读方便。电子庭审笔录打印出来后,整齐美观,便于承办法官和案件当事人查阅。而手写笔录因人而异,会出现辨识困难等问题,甚至有的手写笔录在经过一段时间后连书记员本人也不认得。

    三是工作量小。书记员的庭审记录工作量将比当前减少一半。书记员的庭审记录工作随着庭审结束而结束,可以有更多时间处理其他事务。

    三、大致预算

    社旗法院共有三个审判庭和五个派出法庭,承担了我院全部审判工作。每个法庭配备一台电脑,无论是笔记本还是台式机,3000元价位的机器即可满足需求。打印机采用300元的喷墨打印机即可。总预算可以控制在3万元以内。

    四、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问题。如果台式机固定在法庭内不安全,可以配备笔记本电脑,由各业务庭负责保管。审判庭内只配备打印机。

    二是设备利用率问题。根据个人经验,使用拼音输入法的录入速度虽不及五笔输入法和专业速录机,但是其输入速度能够满足庭审需要,且可以灵活设置常用审判语句,学习门槛低、学习周期短,不失为庭审记录电子化的高性价比方案。一旦设备配备到位,我院的年轻干警、熟悉计算机操作的同志一定会尽量采用电子录入方式来提高工作效率。而老同志可以继续使用传统手写记录方法。

    三是适应问题。庭审笔录电子化的前期可能会不适应。审判员可以适当控制庭审节奏或庭审时配备电脑、手写双书记员,实现平滑过渡。

    五、结语

    最后感谢各位领导在繁忙的工作中阅读本条建议。(附件供参考)

责任编辑:y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