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法院近日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2013年度全市唯一获此荣誉的法院,也标志着该院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社旗县法院坚持以“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载体,通过精神文明提升司法文明,以司法文明带动精神文明,实现了“文明创建出水平、审执工作上台阶”的良好局面。
在创建过程中,该院加强管理力度,把工作业绩、业务素质、纪律作风、个人形象引入竞争考核之中,使干警时刻有压力、有责任、有动力,实现了连续多年无违法、无违纪、无错案的目标。同时,该院积极开展立案导诉、巡回审判、假日法庭、司法救助、院领导接待日等便民利民活动,提高了司法为民的效率,提升了干警的素质,开启了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的窗口,受到了群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