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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案件办得漂亮才叫司法权威

《河南法制报》2014年4月4日02版刊登了省高院院长张立勇3月31日至4月1日在南阳调研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14-04-04 08:00:00


  3月31日到4月1日,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到社旗、邓州等5个基层法院和4个法庭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活动等情况调研指导。

  关注法庭的饭菜香不香

  在社旗县法院桥头法庭调研时,除了查看干警办公室、调解室、当事人休息室等基本配置外,省高级法院院长张立勇还特别关注小菜园里的蔬菜长得旺不旺、法庭里做的饭菜香不香。

   当听到该庭庭长说因为平常上午开庭,忙完都到下午一点多了,所以都是凑合下碗捞面条吃时,张立勇说:“中午这顿饭非常重要,一定要吃好。”

  张立勇说,中午饭吃不好,下午工作就不可能干好;中午饭吃不好,大家就不会坚守岗位;中午饭吃不好,就凝聚不了人心。如果恰好当事人来请客,可能就出去吃人家的了,这事关法院形象,还有腐败之嫌,都是隐患。

  “法庭庭长必须学会做饭,还要会炒几个菜。”张立勇叮嘱随行来调研的南阳市中级法院院长庞景玉说,不会做饭的庭长就是失职,当庭长前提条件必须会做饭。干警的营养要跟得上,更重要的是大家都会踏踏实实沉到法庭不吃当事人的饭,案件就会判得公正、公平。

  临行时,法庭庭长说:“院长,下次来尝尝我的手艺吧,让你点菜。”

  高院院长出的一道考题

  4月1日下午,张立勇在邓州市法院桑庄法庭调研,就“三留守”人员案件如何判决现场提问在场的法官,现场演练。

  当了解到农村离婚案件较多的情况时,张立勇问道:“如果只有一套房子,男人出去打工发了财在外面组建了家庭,他要和家中的老婆离婚,这个房子是婚前财产该怎么判?”

   有的法官说,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婚前财产各归各。

   “这个女人在家里伺候公婆、抚养孩子,过了十几年等来的是离婚还要面临改嫁,年龄也大了,什么东西也没有,房屋也带不走,这样判公平吗?合理吗?”张立勇反问。

   另外一个法官接话说:“我最近办了个类似的案子,丈夫在外面的厂里是个技术员,工资5000多元,他要起诉妻子离婚。我判决丈夫补偿了妻子3万多元。对此,双方都很满意,都没怨言、没意见。”

   听到这话,张立勇有些激动地说:“满意也不行。我说要把全部财产判给女方,有100万元就判给女方100万元,要让男的离不起婚,判得他倾家荡产。”张立勇说,3万元就打发了?就那么轻易让男的甩掉老婆?我们整天说保护好“三留守”人员,特别是妇女的合法权益,我们法院怎么才能体现保护?离婚必须让男方承担巨大的代价,这才是我们法院应该主持的公道正义。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拿起法律利剑,举起来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张立勇说,现在我们法院的错误判决、不当判决、不公判决,给社会的风气造成很大影响、长远影响、不利影响。男方很轻易抛弃妻子,这会给社会渲染一种什么风气?所以,在这些离婚案件中,一定要让男方付出沉重代价。当然,感情确实破裂的离婚案件除外,但是一定要证实是什么原因导致的破裂。

  张立勇说,什么叫司法权威?案件办得漂亮才叫司法权威,司法权威是靠自己干出来的。

责任编辑:L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14年4月4日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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