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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雨奔波为“留守” 细心调解促圆满

  发布时间:2014-04-17 16:54:14


     4月17日上午,社旗县人民法院快速审结了一起涉及“三留守”人员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通过法官的耐心调解,使这起棘手的案件妥善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王某于2009年经人介绍与被告李某认识,随后两人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未领结婚证,婚后两人生育一子,王某在家带孩子,李某出外打工,日子过得很是美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某逐渐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且经常威胁打骂王某。2013年李某因无钱赌博,伙同他人进行抢劫,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王某上诉至社旗县人民法院,要求判决解除双方同居关系,婚生子由李某抚养且抚养费自理。

    社旗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收到王某的诉状后迅速启动了涉“三留守”人员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对该案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因李某被关押在外地监狱,郭莹林庭长带领副庭长江林、干警杜凯堂等一行四人冒雨驱车数百公里,到达李某被关押的监狱进行了案件的审理工作。法官们以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为切入点,细致的分析了双方感情走到今天的原因及王某现在生活上的困难,使李某能够充分理解到王某的难处,李某有感于自己在过去生活中的错误,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当面向王某鞠躬道歉,对王某的行为表示理解。因王某没有工作和收入来源,而李某父母经济条件较好,且两位老人很疼爱自己的孙子,对孩子割舍不下,李某同意按照王某的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跟随自己的父母生活,抚养费自理。最终经过一天的耐心调解,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使这一涉及“三留守”人员和服刑人员的棘手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在离开时,李某对办案法官的工作表示感谢,表示一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争取早日出狱,好回家孝敬老人,把孩子健康的抚养长大。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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