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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占耕地毁庄稼

《南阳晚报》:这名村民太鲁莽,不值

发布时间:2014-04-21 08:07:21


抢占耕地毁庄稼

这名村民太鲁莽,不值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宋兴林)4月16日,社旗县法院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夏某抢占耕地并把地上的农作物毁掉,被依法判令赔偿经济损失17000元。

  多年前,社旗县饶良镇的李某因外出打工,就把自己承包的两亩土地交由同村人张某耕种。村民夏某家因增加人口,找所在村民小组负责人要求增加耕地,村小组欲将李某承包给张某的两亩土地调配给夏某。李某得知后反对收回其土地,并继续委托张某耕种。夏某要求村组干部协调不成,于10月5日上午,用旋耕机强行将张某种植的农作物毁掉。

  法院经审理认为,夏某在未取得土地承包权的情况下,将张某所种的农作物毁损,存在过错,理应赔偿。⑤3

责任编辑:L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4年4月21日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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