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已经晌午过了,大家就将就吃碗饭再走吧!”5月15日,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人民法院兴隆法庭庭长詹兴合一大早便来到了社旗县郝寨镇揣洼村,布置庭审现场,准备巡回开庭审理一起因雇佣关系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庭审结束后,原告陈某和被告王某不约而同地向詹庭长发出邀请。
纠纷,发生在表兄弟之间
原告陈某和被告王某是表兄弟关系。王某有一台收割机,麦收季节帮人收割小麦,秋季帮人收割玉米。2013年9月份是玉米收获的季节,由于要求收割玉米的农户较多,王某一时忙不过来,便找来表哥陈某帮忙。
起初几天双方配合默契,生意做的也相当不错。孰料一天,陈某因为劳累喝了点酒,在拽机器上卡着的玉米杆时,误将手伸进了收割机的前滚子,快速转动的滚子将陈某的手卡住了,结果导致右手被挤伤。在陈某住院期间,表弟王某为陈某垫支了近4万元的医疗费用和1.1万元经济补偿。陈某出院后,经鉴定机构鉴定构成七级伤残。事后双方未对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陈某到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1万元。
争执,发生在庭审现场
社旗县法院兴隆法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亲戚关系,为了通过案件的审理尽可能地修复纠纷对双方造成的伤害,决定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解决案件。
“这就是你不够意思了,给你干活我的手才伤成这样,以后恐怕很难再干活了,给赔偿那是理所当然的。”原告陈某首先发话。
“三岁小孩儿都知道当时的情况不能伸手进去,你这样存在严重过错,咋好意思让我赔?”双方在庭审过程中对抗非常激烈。
眼见如果继续把庭开下去,只会让双方之间“气”越来越大,詹兴合庭长决定暂时休庭对案件进行调解。
调解,在亲情之间穿梭
为了促使案件的调解,詹庭长首先背对背对双方进行明理释法,见双方确实芥蒂较大,詹庭长又找来了双方当事人的本家亲戚,让亲戚帮忙从中协调。
“眼见他以后的生活没有着落,你让他一家子咋弄?即便不是亲戚也要帮一把不是?”亲戚的话直抵王某的心底。
“我也没说不给他赔偿,但数额确实也太多了,我没那么多钱,不能赔了他,我一家老小去喝西北风吧?”王某的态度在强硬之中已有了缓和。
“亲戚之间有啥不能明说的,为啥非弄到现在的地步,退一万步说,如果以后你实在困难了,他能明瞅着你过不成?”
……
中午12点,调解仍在进行,但双方的态度已有了很大的缓和。詹庭长不停地穿梭在原被告之间,双方的亲戚也在不停地说和。最终,经过大家的努力,被告终于作出表态,同意支付原告损失6.5万元,并当庭支付了其中的3万元,其余款项3日后履行,双方握手言和。
“都是亲戚,争个高低也没啥意思,法庭为了我们的事儿,做了这么多工作,我们还有啥说的?以后照样是好亲戚。”詹庭长婉拒双方留下吃饭的邀请后,原告被告这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