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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日报》:图省事 酿成大祸

发布时间:2014-05-26 08:15:09


本报讯 (记者张萌萌)近日,社旗县法院审结一起因收割机车主私自将收割机防护板摘除而绞断老人右前臂的纠纷。

  2013年9月18日上午,社旗县人杨某驾驶联合收割机为邻村六旬老人张某收割黄豆,为图方便杨某将收割机出糠口防护板摘除,不料张某在卸豆过程中右胳膊被卷入出糠口绞断,被送往医院急救。经鉴定,张某右前臂缺失构成五级伤残,后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杨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私自将防护板摘除且在卸豆时仍让出糠口运转,存在过错,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接收豆时距离机器出糠口较近,未注意到潜在的危险,也存在一定过错,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收割机车主杨某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2万元。6(线索提供:杨明宣 李满)

责任编辑:L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4年5月26日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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