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社旗县法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发现虚假诉讼有趋强之势,其社会危害进一步显现。为了更好地防范虚假诉讼,切实保障第三人合法权益,社旗法院站在维护社会诚信体系的高度对婚姻案件中转移财产、债务人虚构其他债务、被执行人虚构转移财产等几种典型高发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对象,采取五项措施严格杜绝虚假诉讼的蔓延。
一是狠抓民事部门业务培训。由主管民事业务领导定期对业务庭法官进行业务指导,强调从立案审查到开庭审理一直到执行阶段要进行严格调查分析,提高防伪意识。对新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用进行讲解,以切实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不断增强法官的审判经验和技能,提高查明案件事实的能力。
二是制定各环节的防范措施。诉前调解阶段加强审查防止利用诉前调解程序骗取法院出具调解书或司法确认书;立案阶段认真核实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手续的真实性,加大对当事人诉讼请求、法律关系及提交证据的审查力度;审判阶段采取传唤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要求当事人提交其他相关证据等措施予以查实。执行阶段针对案外人异议之诉进行认真审查,对执行行为做出相应调整。
三是要分类别细化证据审查。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采取不同的证据审查方法。对于债务人虚构债务案件不仅要核对合同、来往票据,还要核查借款目的和钱款流向。针对虚假借款案件要重点审查所借款项的资金来源、支付款项的渠道和方式。高度警惕自认制度,在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已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要求法官注重合意的真正动机,使当事人进行虚假诉讼没有可乘之机。
四是加强对法律工作者的监督。发现律师给当事人出招进行虚假诉讼的,立刻给律师协会和司法局提出建议,要求加强对律师、法律工作者的教育监督,提高其执业操守,净化执业队伍。
五是建立惩戒虚假诉讼联动机制。依靠党委政府、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各部门在制裁措施上的衔接与统一,形成民事制裁、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等有机结合的多方位、多层次的制裁体系,从而形成打击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共同遏制虚假诉讼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