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健康意识越来越高,特别是现在计划生育比较严格,绝大部分准爸爸妈妈在孩子出生前,都会通过彩超检查孩子的健康状况。不久前,王女士却遭遇了一起彩超不准的事情,为此与医院发生了纠纷。
彩超检查正常 出生却有畸形
2013年2月份,马女士怀孕,怀孕的消息让马女士夫妻非常高兴。欣喜之余,朋友告诉王女士,现在环境污染严重,各种有害食品添加剂较多,应该多做做彩超,检查一下胎儿的情况。 听了朋友的建议,2013年5月-10月之间,王女士先后5次到医院进行彩超检查,但均被医生告知胎儿发育一切正常。这让王女士及丈夫满心欢喜,夫妇二人在等待孩子降生的过程中,满怀幸福并憧憬着孩子出生后的生活。 2013年12月,终于等到了孩子降生,可结果却令王女士夫妇大吃一惊。医生发现胎儿为一男婴,但先天严重畸形。结果孩子在来到这个世界10分钟左右就夭折了。
医院承认失误 主动赔偿损失
事情发生后,王女士夫妇非常伤心,多次向做彩超的医院讨要说法,但医院一直没有做出令人满意的答复。2014年3月份,看到医院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王女士无奈将医院告上法庭。庭审中,王女士认为医院工作极不负责,未能有效鉴定出胎儿的先天病症,使自己未能及早终止妊辰,给自己及家人造成严重精神伤害,要求被告赔偿误工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万余元。而医院却认为检查系严格操作规范检查,与婴儿死亡无因果关系。 2014年3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赔偿原告15000元精神抚慰金。判决送达后,医院承认工作有一定的失误,双方自愿和解,由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11000元而结案。
法官说法:医院应尽注意和告知义务
本案的主审法官解释说,彩超能够多方位、多角度地观察宫内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并为早期诊断胎儿是否存在先天性体表畸形和先天性心脏等疾病提供准确的科学依据。因此,彩超成为准妈妈们了解胎儿情况的一项重要手段。本案中,王女士基于对医院及这项技术的信任,到某医院对胎儿进行彩超检查,双方便产生了医患关系,医院就应该对王女士腹中胎儿的生长情况尽可能做到仔细观察、周密而慎重的分析胎儿可能出现的情况,但因该医院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只是简单告诉王女士胎儿发育情况,致使王女士不能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产下畸形胎儿并死亡,医院对此应该承担责任。 至于王女士的其他要求,主审法官解释说,胎儿畸形并死亡系自身发育所致,且在现有医疗水平下院方对畸形胎儿的检查也仅仅是一种概率,不能要求医院承担过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