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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医患》专题二:剖腹产后砂布滞留腹腔,医院赔偿

  发布时间:2014-08-02 07:56:35


近年来,许多年轻靓丽的准妈妈为了产后保持既有的苗条的身材,或者为了避免产前的阵痛,不由自主选择了剖腹产。然而不久前,肖女士剖腹产后因医护人员的失误将一块砂布滞留在产妇体内而引发了一场官司。

保持了美丽体型 却天天高烧不止

漂亮且爱美的肖女士在怀孕后非常高兴,在家人的悉心照料下,胎儿发育良好,肖女士开始憧憬着做妈妈的美好日子。然而,一天闺中密友的提醒让他犯了难,原来好友提醒说肖女士怀孕后身材变胖、有点变形,要想在产后尽快恢复到以前的好身材,同时也为了避免生孩子时长时间的剧烈疼痛,可以选择剖腹产,并且对孩子以后的生长发育没有任何影响。肖女士经过慎重考虑,在取得家人的同意后,选择了剖腹产,手术很成功,孩子很健康。而肖女士的体型也在快速恢复中,看着孩子一天天的健康成长,一家人别提多高兴了。然而出院后不久,肖女士出现高烧症状,且伴有腹痛,到诊所输液也不见效。随后在家人的陪伴下作了检查,竟然发现腹腔内有一小块砂布,砂布时导致肖女士高烧腹痛的罪魁祸首,该砂布是剖腹产时留下的 。

一纸诉状医院成被告 法庭尽心调解化纠纷

得知真相后,肖女士一家十分生气,到另一家医院通过二次手术将砂布取出,随后多次跟医院交涉,因双方诉求差距过大未果,从而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内的各项赔偿款共计1万元。庭审中肖女士认为医护人员在给宋某缝合刀口时粗心大意,未严格按医疗救治操作规程,而将一块小小的沙布错留在宋某的腹腔内一月有余,致使其高烧、腹痛,侵犯了其健康权,造成其精神创伤。医院承认是医护人员的错误导致不幸事故的发生,应该承担责任。最后在法官的努力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医院赔偿给肖女士赔偿9000元的协议。

法官说法:发药出错 医院过错明显

审理此案的法官解释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作为医院的医护人员未尽到高度充分的注意及必要的谨慎义务,医护人员由于粗心致使孕妇体内滞留纱布,致使肖女士再行二次剖腹手术取出砂布,医院方过错非常明显,给受害人人身精神造成很大损害,最后经法官努力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宋某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9000元。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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