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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医患》专题五:这个后续医疗费医院是否应该赔偿?

  发布时间:2014-08-05 18:00:23


生活中,因侵权人侵害的原因,部分受害人在获得侵权人赔偿后,仍然需要到医院进行后续治疗,这就产生了后续医疗费。在医患关系中,因医院失误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院毫无疑问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患者因医院侵权造成患者二次住院治疗的,医院是否应该承担二次手术费用?最近法院审结一起因后续治疗费发生的纠纷。

孕妇住院生产,医院操作不当致其“脑软化”

王某因怀孕到医院待产,期间产下一男孩,但由于医院操作不当导致其出现脑部疾病,经诊断为“多发性脑软化、萎缩、双侧硬模下积液”,结合病史符合HIE后遗症改变。经两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认定,王某HIE与医方存在因果关系,医院承担主要责任,属于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对应三级伤残)。随后,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王某家人45万元,且已履行完毕。赔偿虽然拿到手了,但王某严重的病情迫使亲人们不得不为其四处求医,先后数次到北京、武汉、深圳等大型专业医院寻求治疗,花费巨大,但仍未见根本好转。

不堪负重,起诉医院要求赔偿后续治疗费

因不堪负重,王某家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医院支付王某家人近五年来的后续治疗费、交通费共计73152.18元。庭审中,医院认为每年接生很多孩子,都没有出事,王某出现医疗事故主要是自身体质原因造成的,但医院也有操作不当的因素。同时医院表示对于该医疗事故经法院调解已经给王某家人45万多元,对于王某的后续医疗费医院不应当再承担。最后,法院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判决医院赔偿王某家人20704.45元

法官说法:王某后续治疗行为与医院的过错行为有因果关系

据审理此案的主审法官解释说,本案中一个关键问题是后续医疗费,《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结合本案,因医院在接生中操作不当造成医院事故,两次司法鉴定都认为医疗事故与医院操作不当具有因果关系,医院承担主要责任。因此医院应当对王某由此而支付的后续医疗费进行赔偿,但是应当按照其过错程度按比例承担,即承担70%的赔偿责任,但由于王某部分后续医疗费没有提供相应单据且部分药物与治疗其脑部疾病无关联从而没有得到法院支持,所以法院作出了医院赔偿王某家人2万余元的判决。

同时主审法官还解释说不是所有的后续医疗费都由医院赔偿,即受害人的后续住院行为必须与医院的过错行为有因果关系,这样产生的后续医疗费才能要求医院赔偿。对于实践中,纯粹属于自身原因或第三者原因造成的损害,医院没有赔偿义务。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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