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午,在河南省全省人民法庭电视电话会议上传来喜讯,社旗县人民法院桥头法庭庭长杨明宣同志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本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一共20人。
杨明宣同志做过教师、律师,凭着对法律工作的无限热爱与执着追求,2004年2月进入社旗县人民法院后一直在基层法庭工作,十多年来,先后在偏远的饶良、兴隆、桥头法庭工作过,每到一个新的工作岗位,他都和全庭法官一起勤奋工作,无私奉献,走遍了辖区内的村村寨寨,在平凡的岗位上,在那些看似琐碎的案件中,通过公正、文明司法,将社会公正传递给每一位当事人,让他们感受到法治的公平与温暖。
杨明宣同志多次被评为社旗县人民法院“两争”活动先进个人,2006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法官”,2013年荣立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