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随着社旗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轻点鼠标,一起新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分到了新成立的委员第一合议庭(院长合议庭),由院长裴宗全担任审判长亲自审理该案。
为积极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社旗法院根据上级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和工作实际,制定了《社旗县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17个新型合议庭,其中成立5个委员合议庭,将审判委员会委员和综合部门的法官充实到新型合议庭,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强化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对以主审法官为核心的审判团队细化了分工,保障了主审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裁判权,有效解决了合议庭“合而不议”、“责任不明”的问题,真正建立起“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运行工作机制。
为有序推进新型合议庭工作机制,落实院领导办案责任,社旗法院又出台了关于审判委员会委员办案实施细则,明确每个委员合议庭每月办理案件不少于5件,院长裴宗全同志坚持从自身做起,亲自承办第一起委员合议庭案件,从而拉开了社旗法院新型合议庭制度改革的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