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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晚报》:这一次事故忽视隐患酿惨剧

发布时间:2014-08-28 11:42:06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杨明宣 李 满)社旗县的杨某,私自将收割机的防护板拆除,作业中绞伤六旬老人张某的右前臂。昨日,记者从社旗县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判决杨某赔偿张某8.2余万元。

  杨某有一台联合收割机。2013年9月18日上午,为图使用方便,杨某将收割机的防护板拆除,然后驾驶联合收割机为邻村村民张某收割黄豆。在卸豆时,杨某未将卸豆口的挡板打开,引起机器堵塞。由于收割机防护板已被拆除,再加上机器堵塞,张某在接豆过程中,右前臂被与出豆口相邻的出糠口卷入而致缺失。经鉴定,张某右前臂缺失构成五级伤残。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杨某赔偿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收割机生产厂家在机器出糠口设计有防护板,说明该处有一定的危险性,设计防护板的目的是为防止事故发生。杨某私自将防护板拆除,且在卸豆时仍让出糠口运转,存在过错,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⑤6

责任编辑:L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4.8.28.警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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