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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父母离婚,亲情修复父女之情永固

  发布时间:2014-08-28 18:02:56



  “法官谢谢您,我终于结束了这段不幸的婚姻。”

  “太谢谢您了法官,以前我说了什么不对的话,请您不要放在心上,我这心结解总算开了,以后我会经常去看女儿。”

   2014年8月28日上午,刘某(女)和郭某(男)接到社旗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后感激的拉着法官得手再三的进行感谢。

   刘某系湖南人,1997年同社旗县的郭某结婚,结婚后两人夫妻恩爱,第二年生下了一个活波可爱的女儿,因刘某不适应社旗县的生活环境,女儿一岁时刘某和郭某一起带女儿去湖南刘某老家生活。在湖南生活的过程中两人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矛盾,郭某在一次同刘某生气后离开湖南外出打工,从此与刘某不再联系。郭某在等待了十几年后,感觉两人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一纸诉状将刘某诉至社旗县人民法院,要求同郭某离婚。

   法院受理案件后,到社旗县郭某家中进行送达,郭某家中大门紧锁,通过郭某所在的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郭某亲人口中了解到,郭某这几年一直在外打工,没有郭某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法院依法公告向郭某送达了相关诉讼文书。

   在公告期间,法官接到郭某电话,在电话中,郭某情绪激动坚决不同意同刘某离婚,并声称如果法院支持了刘某的离婚诉求就要同刘某拼命,并要到监督部门去举报办案法官。法官在电话中耐心的向郭某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并要求郭某提供现在的详细地址,郭某非但扬言不管法律如何规定就是不同刘某离婚,也拒不提供自己的地址。通过一遍遍的电话沟通法官发现这样一个细节,郭某和刘某虽已水火不容,但对女儿却仍十分关心,不止一次的向法官询问女儿的生活、学习状况,想让法官将女儿近期的照片通过彩信发给他。法官以此为突破口,征求刘某意见后,将他们女儿的近期照片发给了郭某,并告诉郭某女儿也十分的想念他,想要开庭时与他相见。郭某经过考虑答应到庭应诉。

   开庭前,法庭安排了郭某与女儿相见,相见后郭某与女儿抱头痛哭,相互诉说这些年来的想念之情。法官看准时机作郭某的调解工作,郭某也承认与刘某没有了任何感情,但自己思想上无法接受失去妻子和女儿的打击。法官给郭某解释了我国法律的规定并从如何有利女儿成长方面对郭某进行分析,父女之间的关系不因他和刘某的离婚而消失,他和刘某已经没有了感情,如果一直这样僵持下去,对双方来说都是一个巨大心理负担,即使女儿随刘某生活,法律上还赋予也他探视权,他还可以与女儿相见,女儿十几年一直在湖南生活,今年还考上了湖南省的重点高中,为女儿以后的前途着想,女儿跟随刘某生活更有利于以后成长。

   经过考虑,郭某解开了心结,同意与刘某离婚,女儿随刘某生活,郭某可以随时探视女儿。在调解协议签署后,郭某拿出三万元给了女儿,表示要为这些年来没有亲自抚养女儿进行一点补偿。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都十分满意,虽然刘某和郭某的婚姻解除了,但郭某和女儿的亲情却因案件的处理得到了很好的修复。

                

责任编辑:L    

文章出处:法制网河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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