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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日报》:确保公平正义 树立司法权威

  发布时间:2014-11-03 07:46:08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基层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应积极发挥职能优势,采取各项措施,确保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推进法治社旗建设顺利开展。

  一是要立足本职,积极服务大局。要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打击、保护、规范、调节、引导等各项职能作用,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和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审判工作融入全局工作中。具体而言,就是要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营造稳定的治安环境;妥善审理民事纠纷,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构筑多层次惩戒机制,强力破解执行难题,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实现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的相互促进、相互监督,营造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是要便民利民,务实服务民生。要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确立“法院是服务机关、法官是服务人员”的司法观念,以人民群众需要为第一要求,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进一步完善便民诉讼措施,继续落实巡回审判、“小黑板”、司法救助等制度,重点亮化高效便民的立案“窗口”,畅通诉求的信访接待“窗口”、全程公开的阳光司法“窗口”和人民法庭前沿“窗口”,以务实的态度和服务承诺取信于民,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满意。

  三是要化解矛盾,参与社会治理。将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去谋划,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等替代性组织建设,发展区域性、行业性和专业化调解组织,加强指导和交流,采取诉外化解的形式和手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要树立公信,推进诚信守法。要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牢固树立诚信司法观念,做到明明白白审案,公公正正司法,勤勤恳恳干事,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放心案,真正让老百姓心服口服。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引导功能,通过审判活动规制社会活动,引领社会风尚,有效规制失信行为,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打牢社会诚信的基础。要注重利用各类典型案例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讲身边事、说身边人的理念,进一步促进群众法治观念的树立与法治行为习惯的养成。

责任编辑:L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4.11.03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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