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司法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化,审判工作更加透明,相伴而生的就是“法院工作无密可保”的理念已悄悄充斥到法官的心灵,这种模糊认识和麻痹思想给法院的保密工作带来了新的考验和严峻挑战,“不经意”失泄密现象也就成了新时期法院保密工作新的隐忧。笔者经调研发现,工作中主要存在六类不经意失泄密现象。
公示有关事项引发失泄密。公示制度是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有利于社会监督的一项制度性措施,但有些法院和法官不遵循公示审阅制度,将本不应当公开的涉密文件及信息通过公示栏或其他途径予以公示,引发失泄密事件,给法院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三评查”活动引发失泄密。庭审评查、文书评查、卷宗评查“三评查”活动,是进一步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和法律文书制作水平,提升案件质量的一项重要审判管理措施,由于所有评查活动都是在公开透明的方式下进行的,无形中公开了一部分案件的涉密材料,带来了泄密隐患。
不当接待引发失泄密。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人文关怀,走人性化司法之路,热情接待,倾听意见,本无可厚非,但一些接待人员热情过度,没有底线,不该说的乱说,将有关内部审判秘密和有关处置措施告知信访群众。
不良社会交往引发失泄密。有些工作人员政治警觉性不高,为显摆自己,无意间泄露有关审判秘密和其他不公开信息,出现“善意”的过失。
新闻宣传不慎引发间接泄密。少数干警为完成法制宣传工作任务,撰写稿件时擅自使用涉密文件,接受采访时传递敏感信息,造成审判秘密、国家秘密外泄。
互联网引发严重失泄密。部分干警存在重使用、轻保密的错误倾向,内外网混用,不当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在非涉密计算机上起草、传递涉密文件,或者直接在外网上处理公文。
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最重要的是做好人的工作,关键是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坚决遏制不经意泄密现象。筑牢保密思想防线,教育干警树牢保密安全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增强保密专业技能,提高干警防范失泄密的实际能力,避免低级错误的发生;持续提升遵章守纪事的执行力,落实好保密规定;养成良好的保密习惯,注意保密材料的封存和归档;发挥责任追究的警示作用,坚持定期检查和人人过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失泄密问题一查到底,坚决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