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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法院建立七项机制加强法院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0-06-11 15:27:36


    良好的法院管理是搞好审判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近几年来,社旗县人民法院通过切实加强“七项机制”建设,突出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重心,极大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实现了审判管理和队伍管理的良性循环。

    建立以立案庭为主体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将案件程序性管理贯穿于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全过程,明确立案审查、排期开庭、文书送达、审限预警、延长审限报批等各个环节规范,加大跟踪监控力度,增强了案件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建立以办公室为主体的目标管理考评考核机制。科学设定考评考核指标,严格季度考评和年度考核,充分发挥目标管理“尺子、鞭子、镜子”作用,以考核考评定等级,调动工作热情,激发队伍活力。

    建立以案件质量评查组为主体的案件质量评查监督机制。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月结案月评查月归档办法,及时消除案件质量问题隐患,促使各审判业务部门强化内部管理,努力构建“铁案工程”。

    建立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体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机制。坚持“一岗双责”,引入廉政建设激励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加大查处力度,为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审判职责,提供可靠的纪律保障。

    建立以信访科为主体的涉诉信访工作管理机制。将涉诉信访工作作为反映审判工作的“晴雨表”,实行来信来访备案登记,坚持信访工作与业绩评定挂钩,实行责任例查,对不能完成涉诉信访稳控目标的责任人员,严格按照《涉诉信访工作办法》追究责任。

    建立以政治处为主体的人事教育管理机制。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加强规范化建设,为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坚持正面引导和典型激励,倡导公平竟争和敬业奉献精神;坚持从优靠警,努力创造条件为干警排忧解难。

    建立以司法行政科为主体的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机制。加强法院机关财务、资产、车辆、卫生、消防、治安等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服务保障职能,确保法院整体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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