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婷
2014年即将画上句号,马上将要迎来2015年。时间飞逝,转眼间我到社旗法院工作已经两年多了,这么长时间的法庭工作,其中有苦有乐,有艰辛和汗水,也有收获和快乐。下面我想谈谈自己对法庭审判工作的一些体会和感悟,以期在新的一年我能进一步完善自身,更好的履行一名法官的神圣职责。
首先,干好审判工作,要心存公正。作为一名法官,只有心存公正,才能做到对当事人不偏不倚,公正办案。法官的职业特性决定了法官要具有渊博的知识、不偏不倚的公正态度,同时尊重事实、证据和法律,在此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以事实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持清正廉洁,保障司法公正。
第二,干好审判工作,要不断学习。在工作中要不断增强学习理论的主动性、自觉性,强化系统性、条理性,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理论素质。赵作海案件、张振风案件、时建锋过路费案件,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没有过硬的本领是不行的。首先是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其次是加强相关社会科学知识,如哲学、逻辑学、其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知识的学习;再次是增强社会认知;最后是提高工作技巧、工作方法、方式。
第三,干好审判工作,要谨言慎行。审判过程中诸多问题的处理往往比判决本身更重要。法官举止不妥,就会引起当事人的不信任,结果即使是正确的判决,当事人也会认为不公正。我曾经看过这样一个例子,一名法官正在调解案件,有当事人突然闯进来说,法官,我给你送钱来了。”那位法官心里明白这是一个已审结案件的当事人来送赔偿金,但他对着在场所有的人把话说的非常到位,“你是来送赔偿金的对吧,你稍等一会,我正在处理案子,一会儿就给你办手续。”试想,如果那位法官含糊不清的来一句“送钱是吧,等会啊。”那么他正在调解案件的当事人会怎么想这个事情,会怎么想法官。这个事本身是个小事,但如果处理不妥,说者无心,听着有意,很可能会造成恶劣影响。
第四,干好审判工作,要两效统一。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这不仅是法院功能定位的标准,还是法官必须具备的一种务实的法律思维。审判承担着整合社会关系的功能,这意味着审判不是就案论案,而是要用更长远的眼光、更开阔的思维去考虑个案的审理会带给当事人什么样的利益、同时又会带给社会什么样的影响。因此,审理案件需慎而又慎,多观察、多思考、多预见,仔细甄别案件的法律性质,并敏锐的洞察其潜在的社会影响。
上述是我个人的一些体会和总结,谈不上完善,但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我可能还会有其他更深层的理解和体会。新的一年,新的起点,在今后的审判实践中,我将进一步完善自身,不仅要注意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还要进一步学习法律知识,更好的把掌握的知识和法院的审判实践结合起来,为我院更好的服务。此外还要深入学习党的指导思想,用先进的思想来指导当前和今后的工作,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2015年我会继续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为审判事业,为我院的争先创优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