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 路明
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今年6月,中央决定就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4项改革,在上海、广东等6省市先行试点。试点已经进行半年多了,各试点地方都在探索中前进。四中全会关于司法改革的新提法和新思路,让很多人尤其法官看到了黎明、看到了希望,甚至非常激动的撸起袖子,准备大干一番,我们是身在其中的,明白政策的实施到贯彻执行有多么的困难,我们非常期望能够分享司法改革带来的种种成果,期望着能够改变现在法院面临的种种困境以及基层法官面临的问题。我作为一个基层法院的普通一员,也是抱着极大的渴望翘首迎接司法改革的春风袭来,希望带给我一些改变.
一、实现司法机关各类人员分类管理,促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
长期以来,我国对法官沿用普通公务员管理模式,不能充分体现司法职业特点,也不利于把优秀人才留在审判一线。而实际情况是当前我国基层法官承受着高强度的工作压力,待遇普遍偏低,这是部分法官选择离职的重要原因。我国70%的基层法院法官,职级待遇处在中国行政职级序列的最底层,大多连一个普通的副科级干部都不是。而现实中法院内部也是分为不同编制、不同身份,有中央政法编、省政法编、事业编等,还分为工人身份、干部身份等等的不同,当然这些都是有一定的历史原因,但是在法院工作中,身份的不同也决定了工作、待遇等的不同。按一般理解来说,法官就是审理案件的,但是实际中,由于没有实行人员的分类管理,法官也做着例如送达、装卷、结案等等应由书记员或辅助人员来做的工作,有些不是法官身份的法院工作人员甚或做着应由法官来做的工作,但却享受不到法官的待遇和晋升的空间,这些都影响了法院正常的工作,使得资源没有得到合理分配。现实中行政化的法院管理,使得部分法官脱离了“法官”的本职,这些都脱离或影响了法院的中心工作,所以司法改革中提出实现法院人员的分类管理,就是把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对法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使得各尽其职,各自承担各自的工作职责及享受不同的待遇水平,这样才能凸显出法官的职业特殊性。同时对职业法官配备相应的司法辅助人员,有利于法官能够专心投入审判实务中,摆脱一般性工作,使得形成法官的职业化,让法官队伍成为一种精英队伍,成为人们眼中真正的法官。
二、实现法院工作的中心化,即审判和执行。
2014年7月举行的第三次全国人民法院工作会议上发布的数据,占全国法官总人数十分之一的基层法官,审案数量却接近全国总量的四分之一。这个数字足以说明基层法官的工作量之大,但其实这并不能简单的说明基层法官的工作量,在现实中,法官有限的精力被大量审判实务以外的负担牵制。据江苏省无锡市某区法院调查后的数据显示,法官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事件占比为60.6%,司法辅助工作占9.4%,涉诉信访占5.3%,业务培训、走访联企、进社区法治宣讲、维稳与处理突发事件等工作占23.7%。许多基层青年法官都认为,近些年,法院偏离了居中裁判的司法职能。据调查81.6%的法官认为,法官过度从事业外司法服务、纠纷预警等工作,更多充当了“矛盾救火员”、“社会工作者”的角色。这些都在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凸显出的问题,大量的实务以外的事情牵制了法院的工作,使得法院不得不拿出大量的精力来投入,而使得法院的核心工作即审判和执行受到了影响,这也背离了法院的职责,许多的法官都有这样的感受,自己正常的工作都甚或需要占用休息时间来完成,但是又不得不迎接突如其来的其他临时性的几乎与审判执行实务无关的工作,常感到精力不够用。所以我希望在2015年的司法改革中,法院的工作要以审判和执行为中心来开展,保障法官能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来专心搞实务,不再因其他杂事而烦恼。
三、实现法院人、财、物的垂直管理
长期以来,法律应该是至高无上的。按宪法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外界干扰。但地方法院的“帽子”、“车子”、“票子”都掌握在地方官员手中,不受外界干扰变成一句空话。目前,法院的组织关系,人事管理、办案经费、干警的福利待遇等,均由地方管理。有些时候,法院只能服从地方利益的“大局”,难以服从宪法和法律这个“大局”。如果从根本上实现人、财、物的垂直管理,能够去除地方因素的干扰,去除行政化性质,真正实现司法独立,能够更好的发挥法院的执法作用,使得法院能够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相信这也必然会使得我们基层干警收益,待遇、办案条件、办案环境等一定会有所改善。
2014年已经过去,2015年已经悄然来到,在新的一年,在司法改革的步伐渐渐来临的时刻,我期盼着司法改革早日到来,能够对现状有所改变,早日实现中央决定中的设想,这是我所期盼的,相信也是广大普普通通的基层干警所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