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旗县法院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命名为“2014年河南省园林单位”,成为南阳法院系统唯一获得该荣誉的基层法院,这是社旗人民法院在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社旗县法院以机关文明创建为载体,紧紧围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总体目标,成立了裴宗全院长担任组长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将园林绿化建设与审判综合楼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以“增绿添景建精品”为重点,构建园林式庭院办公场所,努力建成“绿化、美化、香化、净化”的园林式单位。每年组织干警开展了“关爱自然,绿化家园”等活动,形成了干警自觉绿化,美化环境的良好风气,提高了干警的园林审美意识。
如今,社旗县人民法院绿树葱郁、湖清水净、芳草如茵、风景如画,成为社旗县城区绿化带中的一颗璀璨明珠。成果的取得来之不易,接下来社旗县人民法院将绿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巩固提高绿化成果,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单位的绿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为法院干警修身养性、公正执法营造良好环境,以促进社旗县法院各项工作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