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声代言”助调解 聋哑夫妇获赔偿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特约记者汪宇堂 通讯员郭向前 乔洋)近日,社旗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原告为聋哑人夫妇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使其在领取调解书现场收到了被告自动履行的赔偿款5.2万元。
2月14日,家住泌阳县的聋哑人夫妇赵某(男)和孙某(女)开着三轮摩托车兴高采烈地来社旗县走亲访友,不料在社旗境内S333线郝寨镇徐庄路段与苏某驾驶的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了赵某、孙某均受伤的交通事故。3月17日,赵某、孙某一纸诉状将苏某诉至社旗法院。
然而,如何了解两位聋哑人对案件的具体意见,同时又如何保障其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成为摆在承办法官面前一个棘手而又不得不解决的难题。
5月6日,承办法官通过简单的纸面文字沟通获悉原告赵某的妹妹能翻译哑语,决定由原告赵某的妹妹“传声代言”来解决沟通障碍的问题,并迅速通知原告赵某的妹妹和双方当事人一起来法院进行庭前调解。
赵某的妹妹通过悉心领会赵某和孙某夫妇的手势、表情,一边打哑语一边进行双向翻译,不仅使赵某和孙某夫妇了解了有关的法律规定,还使其向法官准确地“诉说”了自己的心声和对案件的想法。最终,苏某同意一次性赔偿赵某和孙某夫妇5.2万元,并在领取调解书时主动将赔偿款足额交给夫妇俩。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