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南阳晚报》:葬礼之上出意外 亲人反目上公堂

发布时间:2015-09-02 15:02:33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吴志浩 李 满)外甥邀请舅舅参加父亲的葬礼,谁知在准备出殡时,舅舅突发心脏病死亡,舅母要求赔偿未果,愤而将外甥告上法庭。8月12日,社旗县法院审结了这起特殊的生命权纠纷案,判决外甥补偿舅母6万元。

    李某是社旗县人,其父亲死亡后,定于2014年3月9日上午出殡。李某邀请舅舅郭某参加父亲的葬礼。当日早上7时许,郭某赶到李某家参加出殡仪式。不料他突然感觉胸部疼痛,呼吸困难,心悸眩晕。李某及其亲属叫来村医及乡卫生院医护人员来抢救,但最终没能挽回其生命。医生诊断意见为:心源性猝死。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父亲去世,郭某受邀参加葬礼,在准备参加出殡仪式时死亡,郭某系在为李某的利益进行活动中受到损害,李某及其亲属在郭某病发后积极施救并无过错。在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由受益的一方对损失的一方给予一定的补偿,符合公平原则。结合本案情况,李某作为郭某参加葬礼活动的受益者,应给予郭某家属适当的经济补偿。⑤3

责任编辑:L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5年8月21日08版 南阳中院 新浪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