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五月一日起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度以来,我院登记立案工作渠道畅通,秩序井然,运行平稳,保障诉讼权利意识进一步增强,诉讼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切实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昨天晚上八九点,政治处李主任散步到法院门口时,看到整个办公楼的灯都已经熄灭了,却只有立案庭的灯光依然执着地亮着。李主任以为是有人忘了关灯,便快步走向门口,探头往里一望,只见江林同志正埋头整理立案资料,一点儿也没察觉有人来了。李主任了解到江林同志平时在工作时间为了使每一位当事人都感到满意,认真热情的接待每一位来立案的当事人,耐心给他们解答各种疑问。而下班后,为了整理好每天的立案资料,加班到晚上八九点,也是常有的事儿。江林同志曾说过:“立案工作是整个诉讼过程的第一步,也是法院工作的重要一步,只要第一步做得好了,法院接下来的工作才能做得更好更顺利。所以我们必须要认真做好我们的工作。”江林同志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他自己全身心的投入到立案工作上去,使我院的立案工作做得越来越好。
江林同志的这种工作态度切实彰显了立足本职,服务群众的奉献精神,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全院干警都应当学习江林同志的这种精神,学习他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力争使我院各项工作有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