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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传声代言”助调解聋哑人及时获赔偿

  发布时间:2015-09-21 15:37:08


   本报讯(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李满郭向前乔洋)一对聋哑人夫妇走亲戚途中,不慎遭遇车祸,一纸诉状诉至法院后,如何进行沟通、保障聋哑人权益成了承办法官解决的难题。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采取“传声代言”的方式,维护了聋哑夫妇的权益。昨日,经社旗县法院调解,聋哑人夫妇赵某和孙某在领取调解书现场收到了被告自动履行的赔偿款。

    今年4月5日,家住泌阳县的聋哑人夫妇赵某和孙某开着三轮摩托车到社旗县走亲访友,不料与苏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赵某、孙某均受伤。赵某、孙某将苏某诉至法院。

    考虑到本案诉讼主体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决定及时组织庭前调解。但如何了解两位聋哑人对案件的具体意见,同时又如何保障其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成为摆在承办法官面前的难题。

    承办法官通过简单的纸面文字沟通获悉原告赵某的妹妹能翻译哑语,决定由原告赵某的妹妹“传声代言”。最终,承办法官通过入情、入理、合法的调解,苏某同意一次性赔偿赵某和孙某夫妇5.2万元,并在领取调解书时主动将赔偿款交给了赵某和孙某夫妇。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2015年06月18日《河南法制报》第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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