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葭 )11月26日,社旗县人民法院召开涉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3年来该院审理毒品案件的情况。近年来,宾馆、KTV等地成为犯罪嫌疑人贩卖毒品、容留吸毒的主要场所,青少年人员涉嫌毒品犯罪苗头突出。
租住宾馆藏毒贩毒被抓
2011年,马某从张某处10多次购买冰毒,累计约35克,共计支付张某现金2万余元。马某将买回的冰毒重新分包后,在蒋某、王某(已判刑)等人的帮助下,以大袋(约0.5克)500元、小袋(约0.2克)3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吸食。其中,蒋某7次帮助马某贩卖冰毒约1.2克。
2012年8月14日,社旗县公安局民警接到线索后,在社旗县赊店镇某宾馆将马某抓获,并从其身上当场搜出冰毒2.7克,麻古1片。同日,民警在马某的协助下将蒋某抓获,又在社旗县赊店镇一客栈某房间内将张某抓获,并在张某租住房间查获冰毒5袋,合计4克,麻古3袋,合计2.7克,并查获张某交给高某存放的冰毒16袋,合计7.3克。
经社旗县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张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马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蒋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母亲手执冰毒举报儿子
2013年春节前的一天,21岁的王某在其打工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某小区外一街上闲逛。此时,警方在附近一栋居民楼上正在开展抓捕毒贩的行动。王某途经此地,恰好从该小区楼上落下来一袋白色晶体,王某便将白色晶体捡起来装在自己身上。听他人说该白色晶体就是冰毒,他便一时新鲜尝试吸食。
2014年1月24日,王某将捡到的冰毒带回社旗县晋庄镇的老家中,自己吸食两次。2014年4月,其父亲发现后批评王某,他将毒品扔在家中的客厅内,后被母亲赵某拿走。2014年9月10日,王某与父母再次发生矛盾,母亲赵某将该包冰毒交给社旗县公安局晋庄派出所民警。后经称重,该冰毒重量为14.06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决被告人王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3年以来,社旗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涉毒案件40件,已审结34件。其中,运输贩卖毒品犯罪12件,容留他人吸毒犯罪24件,非法持有犯罪2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