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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晨报》:司机酒驾,撞死人竟不知 主动投案,判刑两年缓刑两年

发布时间:2016-03-17 14:47:10


    宋某在朋友家饮酒后,驾车回家,酒醒后却发现自己在城外,车辆损坏,以为是醉酒发生交通事故,多方打听均无消息。几日后,得知县城西边绿化带内有一具尸体,宋某担心是自己所为,便主动投案。近日,社旗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宋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酒后驾车回家,醒来置身郊外

    宋某是社旗县某机关的工作人员,2015年12月25日晚,他喝了不少白酒后驾车到朋友焦某家玩,好客的焦某又拿出了红酒款待。随后,宋某驾车离开后,酒劲很快上头,找不到回家的路。

    次日凌晨,宋某在轿车内醒来,发现自己身处郊外,车外是被撞倒的小树和麦田。他下车查看后,发现车前保险杠掉落,右侧倒车镜、车前牌照均损毁,以为自己是撞到树上导致的。宋某打开车内导航,才知道自己在县城西边的高速引线附近,又通过导航找到朋友薛某,讲述事情经过后让薛某送其回家睡觉。躺在床上渐渐清醒的宋某觉得心里不踏实,又和薛某一起沿着记忆中的路线找到醒来的地方,在附近的村庄也没有打听到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次日下午,宋某又到该县交通指挥中心打听附近是否有交通事故或报警记录,均被告知没有。晚上回家后,宋某仍十分担心已经发生事故还没有被人发现。12月27日,宋某和朋友再次到高速引线附近打听、查看,仍没结果。随后,宋某又到该县交警大队打听,被工作人员告知12月25日发生的事故当天都已调解完毕,没有人员伤亡。

    路边发现尸体,主动自首轻判

    2015年12月28日12时许,社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在县城某绿化带内发现一具尸体,公安部门断定该案件为交通肇事案。宋某得到消息后,担心是自己所为,便主动投案。经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宋某酒后驾驶轿车回家,途经红旗路西段时,因其醉酒不能辨别回家道路,行驶至赊店镇红旗路程营路段时,与步行的朱某发生碰撞,造成朱某死亡、车辆损坏。宋某因饮酒失忆驾车离开现场。

    社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离开事故现场不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和目的,肇事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已积极赔偿受害人亲属各项损失60余万元,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根据相关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2016年3月17日《南都晨报》C9版 新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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