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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日报》:老树挡路 邻居反目 法官巧解老汉心结

  发布时间:2016-04-18 09:34:01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记者 吕文杰

    俗话说:“有千年邻居,无千年亲戚。”为了芝麻绿豆大的小事伤了邻里和气,真的划不来。社旗县赊店镇东裕社区的两户老邻居,因一棵树竟闹得不可开交。4月12日,社旗县法院把巡回法庭设在这棵榆树旁边,巧妙利用当地群众智慧,化解了这起“榆树案”。

    近日,赊店镇东裕社区张老汉一纸诉状将相处几十年的老邻居李老太告上法庭,究其原因,原来是为了门口的一棵榆树。4月12日,社旗县人民法院到当事人家中,只见一棵二十余米高的大榆树长在李老太院子外的出路上,正对张老汉的家门。

    张老汉说,李老太家的这棵榆树长在他家门口。这棵榆树直径1.5米左右、二十多米高,因正对着张老汉家门口,使他一家人出入很不方便。他又是残疾人,腿脚不灵活,给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他多次和李家协商,让他们把树伐掉,但李家就是不同意。无奈,他只好求助法官,让法官出面解决。

    上午10点左右,巡回法庭开庭了。张老汉和李老太面对面坐在原被告席上,诉说着各自的委屈。

    张老汉说:“这棵树30多年了。过去是一棵小树,我出去打工回来,就长成了一棵大树,影响我一家人的出路,应该伐掉。”李老太则认为树是她家的,谁想伐掉就要给她赔偿。

    庭审中,主审法官郭莹林发现,平时两家在日常生活中就有鸡毛蒜皮的小纠纷,如果直接判决,可能会加剧两家矛盾。郭莹林认为,这起案子采用调解的方式会比判决更加有效。郭莹林在得知两家都有调解意愿时,当庭主持调解并发动了“民间智慧”,法庭组织周边居民召开现场座谈会和无记名投票,征求大家对此案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同时,发动两家的亲朋好友积极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

    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李老太同意张老汉在协议签订后10日内将涉案榆树伐掉,由张老汉补偿李老太1000元,且在7日内履行完毕;李老太在其老宅原边旧界建房时,张老汉不得加以阻拦;李老太建房时,张老汉要将其空调室外机无条件拆除。

    闭庭后,张老汉感慨地说:“法官为我两家的事多次上门,这个结果我满意。”李老太也说:“为了一棵树,差点伤了两家人多年的和气,想想划不来!”双方握手言和,表示以后一定会和睦相处。郭莹林提醒,邻里之间产生了纠纷,应“换位思考”。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也要明白对邻居应有的义务。6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2016年4月18日《南阳日报》A6版 南阳网 南阳中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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