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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6 15:31:17


社旗县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社旗县人民法院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院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社旗县人民法院

                                2016年4月26日

          社旗县人民法院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促进干警清廉、队伍清正、司法清明,根据市委和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的政法队伍建设总要求为指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坚持“纪挺法前、纪比法严”,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健全执行机制,整肃干警队伍,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查处一批违法违纪案件,解决一批司法突出问题,完善一批监督管理制度,努力实现“三升三降三不发生”,即:“队伍素质能力提升、群众安全感上升、司法满意度提升”,“群众投诉下降、干警违法违纪下降、涉诉信访案件下降”和“不发生冤假错案、不发生大恶丑案件、不发生涉诉类重大负面舆情”的队伍管理新目标。

    三、活动时间、活动对象及整治重点

    (一)活动时间

    自4月20日至10月15日。

    (二)活动对象

    本院全体干警(含临时聘用人员)和副科级以上退休三年以内(2013年4月10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

    (三)整治重点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全面对照党的“六大纪律”,结合队伍实际情况,突出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1、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阳奉阴违、对组织不说真话、在执行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重要工作部署上不坚决、打折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2、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任人唯亲、拉票贿选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3、以权谋私,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在企业或社会组织兼职取酬;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组织、从事、参与民间违规借贷活动;徇私枉法,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

    4、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工程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市场经济活动;干预和插手执法司法活动,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泄露审判工作秘密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5、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冷横硬推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

    6、到夜总会、会所等高消费场所娱乐,酗酒滋事、包养情人,参与“黄赌毒”活动等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

    四、方法措施

此次专项行动坚持边查边改边建,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具体要坚持“三个贯彻始终”,即:坚持把加强党纪法纪学习教育贯彻始终,坚持把分层次、按步骤征求社会意见建议贯彻始终,坚持把严惩违纪违法行为贯彻始终。同时,要做到“四个结合”,即:把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结合起来,与“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政法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来检验正风肃纪的成果。

   (一)动员部署(4月30日前完成)。

1、召开班子会统一思想。院党组要召开会议,就正风肃纪的思想认识、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等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做到认识到位、态度明确、行动坚决,以身作则,当好表率。

2、科学制定方案统一标准。按照市委和中院的要求,结合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规范流程,统一标准,严肃纪律,做到“一个标准、一把尺子”,确保工作开展规范有序。

3、层层动员部署,统一行动。召开全院干警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要求讲清讲透,传达到每名干警,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奠定坚实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加强廉政教育。

1、加强党规党纪学习。利用赊店法官讲堂这一平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站稳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等规定,增强党员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贯彻始终)。

    2、开展一次先进典型教育活动。及时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和上级党委组织的报告会和巡回展演,深入挖掘本院先进典型李连升的事迹,组织一次事迹报告会,用身边人身边事激励干警廉洁自律,勤政为民(5月10日前完成)。

    3、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采用观看警示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用本地本系统负面典型警示干警守住底线,不踩红线(5月10日前完成)。

    4、上好一堂廉政党课。院党组书记要结合本院队伍建设实际,为全体干警上一次廉政党课,教育干警严守纪律,勤政廉政(5月10日前完成)。

(三)深挖细查问题(5月底前完成)。    

1、个人自查。组织每名干警对照《方案》所列的重点问题逐一查摆,实事求是填写《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个人自查表》,一般同志的《个人自查表》由分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背书,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自查表》由分管领导审定签字背书,交院行动办存档。院班子成员的《个人自查表》由院党组书记审定签字背书后交县专项行动办存档。专项行动期间,院纪检监察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电子信箱、手机短信,确定专人收集并严格保密,确保监督举报渠道畅通。

    2、互相帮查。主要采用“面对面”、“背靠背”两种方式。一是“面对面”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采用面对面谈话形式,分别征求其他班子成员、中层正职的意见,见面率要达到100%。中层正职要分别征求所在部门同志和分管领导的意见,见面率也要达到100%。其他同志要坚持“三必谈”:所在部门人员必谈、部门主要负责人必谈、分管领导必谈。谈话内容由双方记录在案,并将谈话记录报专项办存档备案。二是“背靠背”征求意见。要对照整治的重点内容,印制《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征求意见表》发放至每名干警和工作人员,采用不记名方式,征求对本单位人员是否存在《方案》所列问题的意见。

    3、征询意见。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针对《方案》所列的重点问题,运用登门走访、组织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向“两代表一委员”、辖区单位、学校、民营企业、辖区群众等服务对象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座谈会不少于2次,发放征求意见表500—1000份。征求意见时,要说明我院开设的监督举报途径。

    4、单位审查。个人自查、互相帮查、征询意见工作结束后,院党组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照自查和征求到的问题,对干警进行逐人审查,查看是否存在问题、是否找出问题、是否找全问题、是否找准问题。审查情况要建立台账并报县委专项办。

    5、公开公示。对于审查后没有发现问题的,由专项办统一组织,将《个人自查表》以适当方式在机关内部公示不少于7天。

    对于个人自查、互相帮查、征询意见、审查情况,专项办要形成专题报告,连同各环节问题台账,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和一把手签字后报县委专项办。

    (四)严肃查处问题(贯穿始终)。

    1、广泛收集线索。要深入开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治理,由纪检、监察、案管等部门负责从发回重审案件、二审和再审改判案件、变更强制措施、超期羁押的刑事案件、长期未结案件、超审限案件、无罪判决和涉法涉诉信访等案件中查找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要认真落实内部人员干预司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从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中查找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2、严肃调查处理。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各种方式渠道收集的举报线索,专项办要梳理归纳,根据问题性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司法、纪检监察或组织人事等部门核实处理。对自查过程中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可依法依纪依规从轻或减轻处理。对自查过程中隐瞒不报,专项行动期间他人检举控告,经查问题属实的,要依法依纪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对查实的违法违纪问题,要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做到“惩戒一个、教育一片”。

    3、严格倒查责任。对于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过程中发现隐瞒违法违纪问题不报、压案不查等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将按照《中共南阳县委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宛办〔2015〕4号)和县委《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机制实施办法》(宛发〔2015〕20号)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整改建制、巩固提高(10月底前完成)。    

1、建章立制。各部门要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产生根源,查找监督管理漏洞。要以问题为导向,分类建立干警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2、总结提升。活动结束时,院行动办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专项行动中未能整改完成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报县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裴宗全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徐金锁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由宋明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建、胡学鹏、马双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做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材料收集和上报等日常工作,胡学鹏为县专项办成员兼本院专项办联络员。

    (二) 明确工作责任。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和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政治处、审管办、监察室、立案庭、信访科等部门要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专项办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把握活动进度,加强具体指导,严格标准要求,保证专项行动顺利推进。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院专项办每月5日前要向县专项办书面报告上月工作开展情况。

(三)严格检查督导。院专项办将根据时间节点和整治重点,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形式,持续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印发督查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措施棚架、虚以应付的,要视情问责。

(四)务求工作实效。要树立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自我净化、内部整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等原则,聚焦整治重点,及时发现和纠正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专项整治期间,对工作不力、队伍出现问题处置不当、应对不及时引发媒体炒作、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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