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旗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时,被告人张某扰乱法庭秩序,致使庭审无法进行,该院依法对张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并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日前,社旗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刘某诉张某离婚纠纷案。庭审中,被告人张某突然离席,坐到原告刘某身边,并要求刘某回答几个问题。审判长要求张某立即回到被告席,张某不听劝阻,撕扯审判庭窗帘,继而侮辱、威胁审判人员并故意毁坏审判庭内的桌椅,致使庭审无法正常进行。
由于张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无视法庭秩序,威胁、谩骂审判人员,毁坏审判庭内的物品,致使庭审活动无法进行,其行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社旗县人民法院在核对监控视频后,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