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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晨报》:一场网恋 4万余元被骗

发布时间:2016-06-20 10:47:20


    急于结婚的马某在网上结识一位女网友,不料却被对方骗走4万余元辛苦钱。日前,社旗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44500元。

    2013年9月,家住浙江省温岭市的王某(已经结婚生子)通过网络,以恋爱结婚为由,和社旗县的马某交往。网聊过程中,她多次编造理由让马某汇款,并以各种理由拒绝见面。2013年9月至案发前,马某向王某汇款共计44500元。随后,马某发觉被骗。2015年9月,王某被浙江省温岭市城东派出所抓获。社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谈恋爱为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2016年6月17日《南都晨报》C6版 新浪河南 今日头条 南阳中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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