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事儿
2016年9月27日21时20分,李某和鲁某在与其他朋友聚餐时喝了很多酒。之后,两人各自驾车离去。鲁某因醉酒眩晕无法继续开车,遂将车停在路边,自己下车醒酒。此时,恰巧李某开车路过此处,出于好奇和关心,李某驱车上前询问缘由。但由于醉酒驾车无法很好地控制车辆,“哐当”一声,李某忘记刹车,把好友鲁某的轿车撞上了道牙。
鲁某看到朋友并无大碍,就与李某在路边闲聊起来,顺便醒酒。就在此时,夜间巡逻的民警开着警车经过这里,醉醺醺的李某以为是交警来查酒驾,便马上上车,开起车迅速逃离现场。民警看见李某驾车离去,以为该车系交通肇事逃逸车辆,便驾车紧追不舍。李某慌不择路,驾车“飞”入路边的花坛中。之后,两个“洋相百出”的酒桌好兄弟被巡警控制。
后经检验,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9.66mg/100ml,鲁某为128.98ml/100ml。
结果
近日,社旗县法院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了该案。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和鲁某违反法律规定,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李某和鲁某能当庭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鲁某拘役两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弋宁王新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