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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晨报》借款1000元 结怨20年

  发布时间:2017-08-18 15:09:13


   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郭启 王新兵)“郭法官,这300元钱还给您,您的用心调解了却了我们20年的积怨,太感谢您了!”日前,在社旗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案件当事人魏某一边归还法官郭向前垫付的300元借款,一边连声道谢。

    1997年年底,魏某承包其所在村的小学校舍修建,因资金短缺,遂向张某借款1000元,约定使用期限1年,月息2分。之后,因工程队解散,这笔借款一直拖延至今。眼看欠条快过20年了,张某便把魏某告上了法庭。

    郭向前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被告魏某被法官的一席话所触动,主动承认错误;原告张某也表示自己催账时内心焦急,说话过激。最终,魏某愿意还本付息,张某愿意放弃大部分利息,要求魏某支付1300元。但被告魏某只带了1000元,郭向前主动拿出300元钱为魏某先行垫付。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8月15日《南都晨报》 第C6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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