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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晨报》:社旗法院执行新途径 变卖老赖“股票”

  发布时间:2018-05-11 08:31:34


    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王新兵)5月9日,社旗县人民法院成功将被执行人曹某所持有的沪市A股市场账户内的全部股票强制卖出,变现执行款29余万元。这是该法院首起成功执行证券类资产的案例,为有效破解执行难探索出一条新途径。

    本案中,曹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曹某偿还马某、李某本金及利息34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发现曹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其在民生证券持有股票1万股,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将曹某所持的股票予以冻结。随后,通过多次交涉沟通,在证券公司的配合下,执行干警在该股票达到相对高点时,将曹某持有的股票强制卖出。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南都晨报5月11日 C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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