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王新兵)“我和她已经6年没联系了,没想到她现在落到这步田地!常法官,感谢你们的良苦用心,钱我不要了,案子撤了吧!”5月22日,社旗县人民法院邀请申请执行人张某现场监督执行,当目睹前妻、本案被执行人李某的凄惨生活境况后,张某主动撤回对前妻的执行申请。
张某和李某经人介绍于2011年登记结婚,并于当年喜得贵子。但好景不长,2012年,李某患病两人时常生气,李某回娘家一去不归。2014年,李某起诉至社旗县人民法院,请求解除与张某的婚姻关系。法庭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儿子随张某生活,李某每年支付2000元抚养费。
张某靠长年在外打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而李某从未支付过儿子的抚养费。2018年,张某申请社旗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常亮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法律文书时,发现了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难言之隐。原来,自从两人离婚后,李某病情愈发严重,只好跟随花甲之年的父母一起生活,其父亲患有长期慢性病,一家人生活拮据,靠吃低保勉强维持生活。
此案中,李某家庭贫困,又有疾病,无履行能力,完全符合终本条件,但鉴于案件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为了消除彼此的怨恨和误解,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执行干警常亮邀请张某现场监督执行。当张某见到蓬头垢面的前妻,以及李家的生活窘境,变得沉默不语。在回家的路上,张某主动请求干警撤回对前妻的执行申请,并表示周末带孩子去看望他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