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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为83位农民讨回38万余元卖粮款

社旗法院成功执结系列涉农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9-06-24 18:41:09


    本报讯 (记者  赵栋梁  通讯员  王新兵  焦典范)6月18日,还未到上班时间,杜某、杨某就早早等在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宋兴林办公室门口了。他们是代表83位农户来送感谢信的。“谢谢宋法官,帮俺们讨回拖欠4年的卖粮款!”两位农民代表连声致谢。

    2015年麦收期间,张某在社旗县某村开办粮食收购站,杜某、杨某等83位农民把辛苦打下的小麦卖给了张某,张某未付现金,而是给83位农民分别出具了欠条。83位农民随后多次催要小麦款,张某却推三阻四拒不支付,无奈之下83位农民将张某起诉至法院。社旗法院判令张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杜某、杨某等83人小麦款共计3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杜某、杨某等83人遂向社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该案涉及人数较多,宋兴林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家庭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却未发现张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面临人难找、财难寻、惩处难等执行中的老大难问题。其后,法院干警经多方调查询问,终于查到张某建有大棚、板房并涉及拆迁事宜,遂果断查封张某所建大棚、板房。眼看拆迁赔偿款要受到影响,张某立即到法院履行了全部执行款,该案圆满执结,83位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责任编辑:J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2019年06月13日 第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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