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亚芳 通讯员焦典范)6月18日,还未到上班时间,农民代表杜某、杨某就早早等在执行法官宋兴林办公室门口,他们是代表83位农户来送感谢信的。
案件要追溯到2015年麦收期间,张某在社旗县某村开办粮食收购站,杜某、杨某等83位农民把辛苦打下的小麦卖给了张某,张某未付现金,而是给83位农民分别出具了欠条。83位农民随后多次催要小麦款,张某却推三阻四拒不支付。后法院判令张某支付杜某、杨某等83人小麦款共计38万余元,但张某拒不履行。
考虑到该案涉及人数较多,若处置不当可能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宋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家庭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却未发现张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宋法官坚持不懈,多方调查询问,终于查到张某建有大棚、板房并涉及拆迁事宜,遂果断查封张某所建大棚、板房。这一举动着实让张某慌了神,眼看自己的赔偿款要受到影响,不能因小失大,就立即到法院履行了全部执行款,该案圆满执结,83位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