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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日报》:社旗6名涉恶人员获刑

  发布时间:2019-07-12 15:36:54


   本报讯 (通讯员社法宣)2019年6月24日,社旗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恶犯罪团伙案件宣判,涉案六人被判刑,最高获刑八年。

   2015年6月,被告人张某任村支书期间,在协调解决村民杜某彩等人耕种的玉米苗被邻村村民放荒烧毁一事时,酒后的张某纠集闪某、任某等人持刀、钢管等凶器对村民杜某彩及其家人进行殴打,经鉴定,杜某彩及其家人伤情均构成轻微伤。

   2016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张某等人为承建两项建设工程,雇佣村民阻拦施工或出面“商谈”,以项目占用该村土地为由,威胁项目负责人必须交由他们承包,否则谁也干不成,致使两处项目负责人被迫同意将项目工程交给张某等人承建。张某等人承建工程后,又转手将工程转包给他人,从中赚取差价。

   2018年4月至5月,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大会举行期间,被告人张某为顺利当选,多次组织杜某等人在村部聚众造势,影响选举工作正常进行,并指使杜某对赵某进行威胁、恐吓,要求其退出选举。

   2019年6月24日,社旗县法院依法对这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作出一审宣判,张某等六名被告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处八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J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9年7月2日 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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