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付栓)6月24日,社旗县法院对一起涉恶犯罪团伙案件作出一审宣判,张某等6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处3年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2015年6月,张某任社旗县某村村支书期间,在协调解决村民杜某彩等人耕种的玉米苗被邻村村民烧毁一事时,其酒后纠集闪某、任某等人,持刀、钢管等凶器,对杜某及其家人进行殴打。经鉴定,杜某及家人伤情均构成轻微伤。2016年至2017年间,张某等人为承建两项建设工程,雇用村民阻拦施工或出面“商谈”,以项目占用该村土地为由,威胁项目负责人必须交由他们承包,否则谁也干不成,致使两处项目负责人被迫同意将项目工程交给张某等人承建。张某等人承建工程后,又转手将工程转包给他人,从中赚取差价。2018年4月至5月,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大会举行期间,张某为顺利当选,多次组织杜某等人在村部聚众造势,影响选举工作正常进行,并指使人对赵某进行威胁、恐吓,要求其退出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