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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晨报》:非法种植罂粟 八旬老汉被处罚

  发布时间:2019-11-20 08:33:33


    本报讯(记者 郭浩梅 通讯员 王新兵 李梓雯)日前,社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巡回审理了一起83岁老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

    2018年秋,83岁的侯某捡到两颗罂粟壳,想到罂粟苗可以当菜吃,就顺手把种子撒在其住宅院墙外的荒地里。今年5月份,民警发现了侯某种植的罂粟,经现场清点,查获并铲除罂粟共750株。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侯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以后坚决不再种植罂粟,并监督和告诫晚辈要远离毒品。

    鉴于侯某认罪态度良好,且年事已高,法院依法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以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其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南都晨报》2019年11月20日 第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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