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上级法院的要求,积极配合县委政府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社旗县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力做好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8日期间的庭审、接待、听证、调解、质证、执行等诉讼活动全部延期,具体请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或等候相关法院通知。
二、即日起,社旗法院停止当面接待群众立案、诉讼和信访服务,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三、在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窗口期间,当事人和群众可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律师服务平台、12368电话热线或者邮寄、写信等方式,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案件查询、法律咨询、反映信访诉求等事项。立案信访工作人员将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认真办理群众网上诉讼服务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好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参加庭审的,可以依法向我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五、执行案件需要线下查控和现场执行的,受疫情影响暂时停止。将通过“网上执行查控系统”等合法安全的方式办理,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六、所有到法院的当事人、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入法院办公区、审判区请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询问身体状况等相关检查。
因防控疫情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与支持!
社旗县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