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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晨报》: 两地法院携手 涉案车辆被扣押

  发布时间:2020-08-19 16:28:24


    本报讯(记者 郭浩梅 通讯员 王新兵)“谢谢你们鼎力相助,我们已平安返程,诚挚邀请同志们方便时过来考察交流工作,携手共破执行难。”8月5日,社旗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常亮收到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感谢电话。

    在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中,原告申请财产保全,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扣押被告名下奔驰车。秦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高速上一路跟踪几百公里,准备下高速后进行拦截,谁知车辆在社旗站下高速后不见踪迹,干警立即联系社旗县人民法院请求协助执行。

    当天20时许,社旗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闫进猛等5人从家里出发赶往现场,两院干警汇合后在车辆消失附近进行搜索,终于在一饭店门口发现了涉案车辆,由于涉案车辆的“车主”是通过二手车行购买的车辆,且自己没有过户,认为法院不能对他所购买的车辆进行扣押。执行干警当即向他释法明理:“该车为被告2018年花费50余万元购置,而你只花了18万元便从二手车市场购得,而且又无法登记过户,难道你就没有怀疑其中的蹊跷?况且该车已被法院查封,没有登记过户不能成为车辆的合法所有人”。

    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劝说下,该“车主”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并将车钥匙交付执行干警,案件顺利执行。⑥3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2020年8月11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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