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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日报》:巧用方法执结腾房案

  发布时间:2020-08-26 09:17:31


本报讯 (通讯员王新兵)近日,社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胡学朋快速执结一起腾房案件:迟迟不履行腾房义务的被执行人张某终于主动腾空了被司法拍卖的房子,使该房得以顺利交付;张某履行生效判决偿还申请人李某52万元。   2015年到2016年期间,张某分别两次共向李某借款36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张某以其单独所有的房产作为借款抵押担保。在约定时限到期后,张某并没有按时还款,李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社旗县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偿还李某欠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并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李某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社旗县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张某的房产予以查封。   今年8月3日,社旗县法院责令被执行人张某在8月13日前迁出房屋,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在预处罚措施的威慑下,8月12日上午,被执行人张某主动联系执行民警,对该房产进行交接。6个小时后,房产终于交付成功。②11

责任编辑:L    

文章出处:2020年8月26日《南阳日报》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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