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一张自己的银行空卡就能赚数百元钱,听上去诱不诱人,动不动心?如果有人找你做这样的“好”生意,你可要小心了。 12月14日,社旗县人民法院就公开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李某在刷微信朋友圈时,一个昵称“情浅缘深”的好友发布收购银行卡的信息,让他怦然心动。“零成本高收益,只要办理一套银行卡、U盾、电话卡,数百元钱轻松到手。”李某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好朋友陈某,并拉拢陈某等好友一起入伙。于是他们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处办理银行卡等,并以每套500元至600元的价格出售给“情浅缘深”。
“不少人法律意识淡薄,为图蝇头小利,将个人办理的银行卡、电话卡等出售、出租给他人,他们的这些行为恰巧为电信诈骗、洗钱等经济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秩序,对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严重威胁。”12月14日,法庭辩论终结后,主审法官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最后,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评议,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说法:该案中,被告人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仅仅是推广APP或者租赁个人银行账号供他人使用,并没有直接参与到犯罪中去,但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官提醒大家,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贪图蝇头小利,时刻保持警惕,远离网络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