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订婚索要钱财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农历八月份,社旗县大冯营乡的李某(另案处理)物色到该县李店镇的孙某急于相亲结婚,就与丁某、赵某(另案处理)密谋,由李某做媒从中说合,丁某充当欲与孙某结婚的他姓女子,赵某充当丁某的母亲。随后三人在孙某家以定亲为名骗得孙某的订婚见面礼4000元,后丁某分给李某、赵某二人各1000元。今年3月至7月,丁某又以同样方式骗得杨某、白某等5名被害人钱财13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丁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