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浩梅 通讯员 焦典范)“所有干警听从指挥,严格纪律,文明执法,确保本次强制执行行动顺利进行,出发……”4月14日,随着社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宋兴林的一声令下,17名干警如离弦之箭,闪电出击,前往唐河县某社区,执行一起强制腾房的案件。
据悉,张某称自己有两间地皮,李某欲购买该地皮建房,遂与张某签订协议书。李某共支付张某土地买卖及建房费用24.5万元,后因未能顺利建房,张某退还李某11.5万元。后李某多次向张某催要剩余的13万元无果,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张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李某13万元,但张某迟迟未履行该判决,所以李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局将张某名下的房产予以查封,经评估后挂网拍卖,在拍卖阶段被案外人赵某成功购得。
今年1月6日,执行干警向张某家属送达了腾房公告,限15日内将房屋腾出,但张某拒不搬出。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执行干警多次做张某的思想工作,但张某总是找各种理由,拒不搬出,让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因此,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在腾房过程中,执行干警对屋内物品进行逐一清点、拍照,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邀请公证处对腾房行动全程予以公证。期间,张某家属哭闹阻挠,执行干警耐心地向他们讲清利害关系,安抚其情绪,家属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经过近4个小时的努力,室内物品被全部腾出,执行干警将房屋交付赵某手中。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