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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社旗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0-18 10:54:46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日至4月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社旗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6月23日,巡察组向社旗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抓好问题整改

    (一)加强领导,细化责任,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社旗县人民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照单全收,迅速行动,立即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张山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将巡察整改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统筹结合,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安排整改工作,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事项,落实整改举措,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到位。  

    (二)正视问题,动真碰硬,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逐条研究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进行精准分类,明确细化分工,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形成整改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分别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立改立行,扎实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聚焦整改,注重实效,促进巡察成果转化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社旗县人民法院院党组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通过深刻剖析原因,逐条加以整改;坚持把抓巡察整改与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与法院业务工作有机衔接;坚持标本兼治,全面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完善巩固工作长效机制,扎紧扎密制度“笼子”,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促进法院整体工作规范高效运转,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系统。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和法治思想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南阳重要讲话精神;二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切实把理论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今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集体学习9次。

     (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认真。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把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相结合,在学习教育上“补课”,在实践活动中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运用。一是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中制定《学习计划》、印发学习材料,充实主题教育相关篇目(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人民的好卫士任长霞、群众身边的好法官、办案路上沾泥土带露珠等8篇学习材料);二是通过封闭学习、党组书记讲党课、组织理论测试、观看微电影、参观彰新寨革命纪念馆、开展政法干警初心“六问”、组织“学英模 我践行”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初心使命和责任担当意识;三是开展了政法干警包村活动,组织干警进村入户开展反诈骗宣传和公众安全感及执法满意度“双提升”活动,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设置乡村法治大舞台等“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2.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有差距。

     (3)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 “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专项执行行动为主线,将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放在首位,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和责任意识。二是全面压实责任,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涉黑恶案件执行专班力量配备,再次细化执行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包案到人;建立台账,实时更新案件进展,每月予以通报;借力“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成果,高效联动,切实提高“黑财”执行到位率。三是穷尽执行措施,清底不留死角。全面深挖线上线下财产线索,用足用活“总对总”和“点对点”查控系统,在网络查控的基础上切实开展好传统调查;加强与公安、国土、银行、行政村(社区)等单位和组织沟通协调,力争发现多种类“黑财”;对掌控的“黑财”第一时间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评估、拍卖等处置措施,确保执行到位。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力促主动履行。开展好对被执行人的释法普法工作,调动其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有效发动群众,鼓励其积极提供财产线索;大力宣传“黑财清底”执行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成效,形成强大执行声势,努力让执行成果看得见、落实效。

     (4)司法风险防控有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干警责任意识。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上级关于法院安全检查工作规定和通知等文件精神,观看了安全警示教育片,不断树牢“安全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不断强化“安全第一”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二是提升执法规范水平。配足配齐安检力量,在编司法警察带班与保安巡逻相结合,加强规范执法培训,司法警察上岗着制式服装、佩带警械、执法记录仪等装备常态化运行,不断规范执勤用语,做到着装统一、规范用语、举止文明。三是制定安全风险防控预案和处理突发情况预案。在做好日常安检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各部门与法警之间的沟通交流,各部门就可能有过激行为的当事人与法警提前做好沟通,以备安检人员做好重点防控,牢牢抓住安检工作的主动权。

     (5)在脱贫攻坚中履职尽责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总结脱贫攻坚帮扶经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二是完成驻村人员轮换,继续选派优秀干警担任第一书记,加强派驻人员管理,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3.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

     (6)党组成员表率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出台了《关于加强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将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工作用制度进一步加以规范,通过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树好标杆,以上率下,进一步营造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好风气。二是对入额院领导办案数量规定具体任务,办案质量与其他员额法官适用同样标准,每月入额院领导办案数量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三是入额院领导要处理好办案与履行法院内部管理职责的关系,既要当一名合格的管理者,又要当一名合格的员额法官。

    (7)审判和执行质效有待提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提升案件质量,将案件调撤率纳入法官绩效考核,把调解能力和调撤率作为衡量法官业绩的重要指标,强化“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意识。结合近年来案件量增长较快的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涉房地产等案件开展集中调解,降低当事人诉累。进一步优化发改案件评析、管理机制,出台了《社旗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发改案件评查工作的通知》,由审委会委员对发改案件进行评查。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将案件评查情况纳入法官业绩档案,作为法官办案能力评价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今年1-8月份,我院新收案件3815件,结案3387件,结案率81.18%;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5.25%,较2020年提高7.38%;一审服判息诉率91.35%,处于优秀档次;一审案件发改率1.66%,较2020年下降0.1%(此项指标越低越好);民事简易小额程序适用率90.2%,处于优秀档次,较2020年提高11.38%;民事案件调解率30.45%,较2020年提高5.8%;案件平均审理天数47.92天,较2020年减少4.27天。审判质效各项指标较2020年有了显著提升。

     二是着力提升执行工作水平,树立立审执并重的“大执行”意识,建立健全立案、审判、执行内部衔接配合机制,立案环节紧盯“财产保全率”,审判环节紧盯“自动履行率”,执行环节紧盯“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标的到位率”,形成全院全员齐参与的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实行分段管理、集约化执行工作模式,依托执行流程信息系统,实现财产查控、依法处置、标的兑付、异议处理等各环节的集中管控、公开办理,进一步提高执行活动的透明度,落实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面推行智慧执行,加强信息化管理,实现对每一名执行员、每一件执行案件的实时管控。加大执行公开力度,把执行行为全部“晒在网上”,让申请执行人可视可查、实时监督。高度重视各类执行质效数据,对异常数据及时掌握、加强分析,特别是对增长较快的执行案件类型,及时分析原因,加强管理。今年1-8月份,我院执行收案2005件,执结1447件,执结率65.65%,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99.51%,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9.17%,执行信访办结率100%,实际执结率32.7%,涉营商环境案件平均用时63.82天,主要执行质效得分在全市法院排名第5。

    (8)基层基础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

     为优化人民法庭布局,经院党组研究,并层报上级法院批准后,已撤销城郊人民法庭、青台人民法庭(桥头人民法庭)、大冯营人民法庭、陌陂人民法庭、郝寨人民法庭、饶良人民法庭、朱集人民法庭(苗店人民法庭)、产业集聚区人民法庭。

     保留的人民法庭:1、赊店人民法庭(原产业集聚区人民法庭更名为赊店人民法庭,人员及办公地点不变),辖赊店镇、潘河街道办事处、赵河街道办事处、唐庄乡、桥头镇、大冯营镇、晋庄镇;2、兴隆人民法庭,辖兴隆镇、朱集镇、饶良镇、苗店镇、郝寨镇、下洼镇、陌陂镇、太和镇、李店镇。

    (9)日常管理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严格按照社法(2020)4号《社旗县人民法院日常考勤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抓严、抓实、抓细干警日常考勤管理,对迟到、旷工请销假不规范等情况进行定期通报,确保不再出现问题。已对2021年上半年全体干警钉钉考勤打卡情况全院通报,将于年底扣发相应绩效奖金。

    (二)作风不实不细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精神不到位。

    (10)工作日饮酒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已组织全体干警再次学习上级关于严禁工作日饮酒的文件精神,不定期开展饮酒测试(已开展2次),一经发现工作日饮酒的,严肃追究责任。

    (11)存在餐饮浪费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更加科学精准地预估用餐人数、制作餐食。如院里有重大活动、外出学习培训时,及时根据外出人数减少当天餐食制作量;遇天气不好、开庭干警较多、结束较晚或参加上级视频会议结束较晚时,及时增加当天餐食制作量。二是不定期开展餐饮浪费督察,发现有餐饮浪费的干警,全院通报批评,截止目前,已开展餐饮浪费督察3次,通报批评4人次。三是加强对全体干警节约粮食教育,在食堂显著位置及餐桌上放置宣传标语及版面,进一步营造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氛围。

     2.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加强。

   (12)派出法庭管辖区域设置不合理。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

     经院党组研究讨论,一是鉴于饶良法庭位置相对偏东,不便于其他乡镇群众参与诉讼,决定使用位置居中、交通便利的兴隆法庭,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造特色亮点法庭;二是考虑到桥头法庭距离院机关本部较近,原辖区到机关本部交通更为便利,从便民诉讼原则考量不再保留。已层报上级法院批准,更名、撤销部分人民法庭,具体办法为:保留兴隆人民法庭(办公地点位于兴隆镇兴隆人民法庭),保留产业集聚区人民法庭,在上级法院建议下更名为赊店人民法庭(办公地点位于原产业集聚区人民法庭),其他法庭已撤销。

    (13)官网更新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已安排专人负责法院官网更新维护等工作,对机构调整、人事变动等信息做到及时更新。

    (14)便民利民措施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在诉讼服务中心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介绍一站式建设情况以及各诉讼平台的操作流程和服务功能,让案件当事人更加清楚的了解到一站式建设成效,扩大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影响力。二是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便民”,扎实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手把手指导当事人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确保当事人诉讼活动更加便捷高效,对于不会使用网络的当事人,仍进行传统立案方式,1-8月我院诉讼案件网上立案3282件,网上立案率99.42%;执行案件网上立案1131件,网上立案率99.91%;网上交费2131件,网上交费率64.71%。三是依托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云间”庭审系统,进一步实现网上证据交换、庭审、听证、调解等诉讼服务功能充分发挥;1-8月网上开庭133件;网上调解975件,成功率44.92%;庭审直播878件。四是协同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建设,实现一站通办、一次通办,一站式诉讼服务能力大幅提升;1-8月共受理12368热线333件,受理网上阅卷692件,电子送达各类文书17881次,诉讼服务网律师应用次数3205次,极大方便了当事人参与诉讼。

    (15)诉讼费退费机制不便民。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简易程序案件诉讼费由全额收取改为直接减半收取,如需变更适用程序,应当在决定变更程序的同时通知当事人补交诉讼费,从源头上减少当事人退费麻烦。二是为简化当事人交、退受理费手续,由机关服务中心收费处向立案庭提供收费日报表,立案庭根据日报表查询缴费案件当事人信息,及时反馈给收费处;由收费处根据当事人信息开具诉讼费电子发票,并通知业务庭领取票据;由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将诉讼费电子发票转交给当事人。有需要退费的案件,承办法官应在裁判文书生效后,及时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申请退费。

    (三)党的建设有差距

     1.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16)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履行院党组主体责任,制度化开展党建工作研究、部署,完善全年党建工作计划。二是加强对各党支部的工作指导和培训监督,突出强化政治功能和提升组织力导向,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以党支部换届为契机推进各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2.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

    (17)党员管理底数不清。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经核查党员信息,目前全院在职干警(含辅助人员)中共计80名党员干警均已纳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并对党费差额部分按照进院时间和工资基数追缴党费1572.8元,已全部汇缴至县直工委党费专户;二是已明确专人每月检查一次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完善党员、支部信息,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准确。

    (18)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已规范党费收缴,由各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每月核算每名党员缴纳比例和数额,建立《党员应缴党费测算台账》,填写《党员交纳党费情况登记簿》,制作《党费收支凭证汇编》,由机关党委负责及时将党费汇缴至县直工委指定账户,保证党费及时足额收缴到位。

    (19)党员教育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针对在职党员干警强化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教育,已在党员学习日中充实全面依法治国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理论学习资料,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按照学习计划规定篇目开展理论学习、组织理论测试5次,组织党员干警观看了警示教育短片和到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学习参观等活动。

    3.组织活动质量不高。

   (20)“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的监督,重点核查党员签到、学习内容落实、党课记录,党员交流发言情况。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补写会议记录现象。把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全院绩效考核体系,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党员进行提醒谈话、通报批评,并扣发相应绩效奖金。

   (21)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规定制度,敢于动真碰硬、亮丑揭短,做好意见征集、谈话记录、发言材料、整改台账收集整理工作,真正达到洗澡治病红脸出汗的效果。

   (22)组织生活会概念不清。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已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吃透“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程序标准,机关党委加强对各支部活动开展的指导、监督,促进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标准。

   (23)党员学习日制度坚持不好。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机关党委指导、督促各党支部做好每月一次的集中学习活动,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安排、有主题、有笔记、有记录。

   (24)对市中院专项巡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

    针对市中院专项巡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情况,院党组已于4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组织人员对照整改不彻底的9条问题,逐项分解任务,进行整改并查漏补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政治机关的定位,自觉接受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从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确保把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继续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聚焦主业主责,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派驻优势,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政治环境。

   (二)坚持长期整改,做到件件落实到位。继续紧盯问题整改清单,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久久为功,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完成的问题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确保整改问题全部落地见效;对已取得的整改成效适时开展“回头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问题“回潮”,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三)强化标本兼治 ,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县委巡察为契机,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认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既对标对表整改好反馈的具体问题,又举一反三解决好类似问题,不断巩固和升华此次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形成一套制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四)强化成果转化,注重整体提档晋级。持之以恒把巡察整改与扫黑除恶常态化、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优化营商环境党建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部署、一体推进、全面提升,促使巡察整改成果实实在在转化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为社旗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7-67965111;邮政信箱:社旗县红旗路西段,社旗县人民法院办公室收,邮政编码:473300;电子邮箱:sqfybgs@163.com。

                                                                        中共社旗县人民法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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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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